加拿大文化艺术理事会(Canada Council for the Arts),成立于1957年,理事会的宗旨是扶持和促进加拿大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,鼓励和促进文化艺术的研究、欣赏与创新。理事会的职能是:为加艺术家和文化艺术团体提供资助;负责组织加艺术家出国访问和安排外国艺术家访加;为能给加文化带来益处的外国优秀艺术家访加提供资助;搜集加拿大艺术家创作的现代艺术品,并组织在国内外的展出;为杰出的加拿大本国和外国的艺术家和艺术团授奖;代表加拿大政府执行与外国的艺术交流项目;代表加拿大政府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切活动。
加拿大文化艺术理事会每年为加拿大艺术家和艺术表演团体、演出商提供资助,以鼓励和促进文化艺术的发展。为此,加拿大政府设立各种文化基金作为资助的经费来源,包括演出基金、协调基金、表演艺术管理基金、艺术节基金、对外文化交流基金等。理事会的资金来源于加拿大议会拨款、捐赠基金、捐款、遗赠等。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分配基金,此外还资助和管理若干加拿大顶级的文学艺术奖项,其中包括总督文学奖(Governor General's Literary Awards)。
加拿大文化艺术理事会通过加拿大文化遗产部(Department of Canadian Heritage)向加拿大议会负责。理事会由11人组成的管委会管理,管委会负责制定理事会的各项政策、项目和预算,并负责基金的授予,管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三次会议。理事会有六个主要部门,每个部门对应一个不同的文化艺术领域,并负责该领域的基金分配工作。这些部门是视觉艺术部(Visual Arts)、媒体艺术部(Media Arts)、舞蹈部(Dance)、音乐部(Music)、戏剧部(Theatre)、写作与出版部(Writing & Publishing)。此外,理事会还有四个交叉部门,这些部门与其他各个部门存在业务联系,这四个部门是原住民艺术办公室(Aboriginal Arts Office)、公平办公室(Equity Office,保障艺术资助的多元性)、跨艺术办公室(Inter-Arts Office)、观众和市场开发项目(Audience and Market Development Program)。
理事会的主要工作:管理加拿大艺术银行(Art Bank),这是全世界大的加拿大当代艺术品收藏机构,馆藏18,000件艺术品。负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加拿大全国委员会(The Canadian Commission for UNESCO)和公共借阅权委员会(Public Lending Right Commission)的工作。通过理事会的沟通、研究和宣传活动来促进公众对文学艺术的认知度。理事会负责管理基拉姆项目(Killam Program)下的各项学术奖、总督文学奖(Governor General's Literary Awards)以及总督奖的视觉和媒体艺术奖(Governor General's Awards in Visual and Media Arts)。
联系方式
电话:613-566-4414
传真:613-566-4390。